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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买房贷款怎么办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14 阅读: 69次

一、夫妻离婚买房贷款怎么办

在面临离婚问题且夫妇双方房屋贷款尚未全部偿还完毕之时,关于住房归属问题的处理方式可分为两大主要方向。

首先,若夫妻二人在离婚前仍未完全筹集到足够资金用以还清所有房屋贷款,此时尽管已经设法取得了房屋的房产证并对其申请了解压,您们夫妇仍然可以选择将房屋出售以获取资金,以便彼此妥善处理剩余的债务问题;

其次,若双方未能如期偿还原有的房屋贷款,导致房屋的所有权暂时被司法机关扣押为银行所有,那么在此种状况之下,你们无法直接对该房产进行财产分割处置。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们夫妇能够将详细的财产分割方案纳入到拟定好的离婚协议书之中,然后再前往公证机构进行相关程序的申报和执行。

待未来有能力偿清所有贷款时,便可依照事先约定的财产分配条款,对该套房屋予以正式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有什么

离婚房产分割的基本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夫妻离婚买房贷款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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