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租住吗
一、安置房可以租住吗
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未对安置房的租赁实施明文禁止。
通常来说,安置房种类繁多,包括了一般的安置房以及特定对象的定向安置房两种类型。
特殊的是,定向安置房被视为参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产之一。
然而,尽管法律并未明示限制这类房产的租赁行为,实践中定向安置房也能够进行出租操作。
需注意的是,具备一定条件的安置房同样享有出租权利。
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当安置房购置满五年、且已经全面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后,便可进入市场公开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二、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吗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过户。安置房过户一般有时间限制。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一般不满5年不能过户。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的区别
安置房被称为不完全产权房,就是指的它有完全的房屋权,但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就是完全产权房,也就是既具备完全的房屋权,又具备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2、质量上的区别
商品房的质量一般会比安置房好。
3、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4、土地性质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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