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交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一、断交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针对已停止缴纳公积金这项情况,确实是可以进行提取操作的。
即便在此期间公积金账户会因为此原因而被暂时冻结,无法进行相关贷款业务的处理,但是对于提取业务而言,并不会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只要符合如下提及的各项条件,便可申请进行公积金的提取:
1、购买房产、开设自用房屋、对已有房屋进行大规模维修及翻新重建等活动;
2、无自有物业而需支付租金的住户;
3、负担偿还较为长期的住房贷款本金和利息所带来的财务压力;
4、对已有住宅进行电梯增设事宜;
5、家庭经济出现紧急问题而面临经济困难;
6、非本地居民而离开原居住地的职工群体;
以及
7、由于各种事故或疾病而导致完全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员工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现在公积金可不可以取
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领: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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