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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4-06 阅读: 98次

一、杭州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

1. 对于非属杭州市区户籍的购房者而言,如其在上城区、钱江新城范围内购买一处单套住宅房屋,总价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或者在下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和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地区购买一处单套住宅房屋,总价超过人民币80万元;

抑或是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购买一处单套住宅房屋,总价超过人民币60万元。

满足上述条件并经过市级房管、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严格审批之后,这些购房者可以申请为家庭中的一方(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办理杭州市区户籍。

2. 申请人应当具备高中以上学历水平。

3. 申请人的年龄需要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性疾病。

若申请人有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情况,应同时遵守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

4. 申请人未曾被劳动教养或追究与犯罪有关的法律责任。

5. 申请人在购买房产的地区实际居住,且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口均在此区域内,同时保证具备稳定的生活来源。

6. 如申请人购买的是二手房,则原先在此居住的住户户口已经迁出。

7. 所购房产需要在三年内禁止转让。根据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规范性文件,关于杭州买房的规定如下:1、对杭州本市户籍且拥有一套住房以上的成年单身,暂停在市区范围内出售新建商品住房。2、非杭州本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购买首套住房时需提供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社保证明。3、对非杭州本市户籍且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暂停出售新房。4、企业在杭州购买住房,必须满3年以后才能上市交易。

二、买卖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

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杭州买房子需要什么条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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