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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的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4-03-14 阅读: 6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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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的吗?

住房公积金是否能进行补缴的问题,在此向大家作出准确的回答:单位是有权为其职工进行公积金补缴操作的。

然而,若某位员工的个人补缴月份数超出了六个月的范畴,或者一次性补缴额度超过了人民币一万元这个数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就必须提供由该单位加盖公章的补缴请示、清晰完整的补缴明细以及《住房公积金补交清册》等文件资料。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还需填写并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补交汇总核准表》以供有关部门进行审核批准。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二套房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具体看情况。若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也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并且还未完贷款,则在购买第二套房屋时,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若第一套房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第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三、可以用配偶的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的。办理流程:

一、购买已和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项目储备签约的楼盘住房,缴购房预付款,草签购房合同。

二、到当地房管部门开具《住房信息查询函》,到当地人行开具夫妻双方的《个人信用报告》。

三、在楼盘销售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贷款银行或直接到当地政务中心公积金窗口领取《个人公积金贷款申审表》。

四、待公积金管理中心初审、复审、审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股权转让住房公积金可以补缴的吗?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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