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写名字新政策
一、房产证写名字新政策
房产证写名字的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婚姻状况的影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的房产,可以经过双方同意后,将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这通常视为共同共有。如果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共有情况,那么在发生纠纷时,房产通常会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房产证加名的途径:房产证加名可以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夫妻析产等方式进行。不同方式下,所需的手续和材料有所不同。
买卖方式:买卖双方需要提供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产证、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赠与方式:购房者需要到房产委托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携带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产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
夫妻析产方式:夫妻双方需要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与赠与情况下房产证加名字需要的手续大致相同。
房产证上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原则上,房产证没有具体规定人数,可以一人,也可以多人,共同持有。房产权分配给登记人数按照百分比自行分配。产权拥有者必须以真实身份到场签字。在办理房地产权证的时候是一人一证,占有房屋份额才是共有,可以多人共有。
费用减免政策:根据最新的政策,对于一些特定情况,如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等,可以享受不动产登记费用减免优惠。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操作时,还需参照当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前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相关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不动产物权的转移,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不动产物权的转移,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房产证写两个人的名字
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属于两人所有。
如若是亲友,那么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名字的房产证则属于是否为共有财产。
如若是夫妻,夫妻两都写上名字,则会有两本房产证,双方都是共有人。
如将来房产转让,双方都必须来签订买卖合同,否则该合同无效,第三人买不走房子。
但如果没有写上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则只出一本房产证,再次转让时房产证上没有署名的一方不来签订合同,善意第三人也一样可以把房子买走,买卖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三、房产证上如何添名字
一、无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及其复印件;
2、去房屋交易中心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请求增加共有人的申请,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
3、办理房产证上加名字所需的费用,基本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
二、有贷款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1、先去银行办理抵押手续变更(需征得贷款银行同意)。
2、办理所需要的费用:
除了第一种情况里说的少量工本费外,如果是公积金贷款,还需要另外加100元费用;
如果是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需要加200元费用。
3、其他的步骤和前面无贷款的流程一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房产证写名字新政策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