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5.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都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吗
房东可以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但仅在以下情况下可以:
一、租客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房屋受到损失的。
二、租客没有经过房东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的。
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经房东催讨,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支付租金的。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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