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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可以买卖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2-24 阅读: 104次

一、经适房可以买卖吗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有一些要求,并且不同的城市,要求不一样。

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经济适用房的,还会在附注栏写清楚是经济适用住房。

我国法律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的五年内,不能卖给别人。超过五年再卖给别人的,除了交易过户费用外,出售人按原价,卖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同意其出售证明的,无需交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还是属于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没办法出示出售证明的,相关部门要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金,收取之后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有关规定: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二、抵押的房子可以买卖吗

已经抵押的房屋可以买卖。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可作抵押的财产有:

(一)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及制品;

(二)运输工具;

(三)海域使用权;

(四)建筑物和其他土地上的附着物;

(五)在建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建设用地使用权;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三、安置房可以买卖过户吗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安置房都可以,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进行过户。安置房过户一般有时间限制。每个地方规定不一样,一般不满5年不能过户。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区别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的区别

安置房被称为不完全产权房,就是指的它有完全的房屋权,但不一定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就是完全产权房,也就是既具备完全的房屋权,又具备完全的土地使用权。

2、质量上的区别

商品房的质量一般会比安置房好。

3、交易时间的限制

不少安置房都有交易时间限制,也就是规定在几年内不得上市转售。商品房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要是买到的是已经办理过登记的现房,就可以上市交易。不过,商品期房,法律上是不允许转售的。

4、土地性质的区别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经适房可以买卖吗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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