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没有人住能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缴物业费吗
一、房子没有人住能未接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缴物业费吗
《民法典》中合同编新增了“物业服务合同”一章,其中明确规定了即使房子没人住,不需要接受物业服务,业主依然应当缴纳物业费。
业主虽然没有在房子中居住,没有直接享受到物业服务,但因物业提供的服务是针对整个小区的服务;
包括小区的环境卫生、相关秩序以及相关设施的维护等,并非是针对每一户的服务,故即便家中无人居住也应当缴纳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能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能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能不交物业费吗
未直接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只要享受了物业提供的物业服务的,也需要缴纳物业费。
只要物业提供了服务的,业主事实上已经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与物业公司形成了物业服务法律关系,既然形成了服务关系,享受了物业提供的服务,当然应当缴纳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三、未交房的房子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吗
未交房的业主不需要缴纳物业费,物业费由房子的建设单位来承担。尚未交房的,应当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公司管理,并缴纳物业费。
而且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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