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合同有没有效
一、转租合同有没有效
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没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没有权人同意,否则转租行为无效。
转租合同,只要系合同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平等自愿签订,且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形,那这个合同就是有没有效的。此外,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转租合同有没有效。出租人不得再以此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没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房合同滞纳金有没有效
滞纳金,从字面理解,是由于迟延履行而需承担额外的金钱给付义务。但是,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规范中并没有没有关于滞纳金的规定,反而是在《行政强制法》中,将加处滞纳金规定为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方式,在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滞纳金。一般认为,滞纳金不是民法上的概念,而是行政法上的概念。
民事活动中,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滞纳金条款,主要目的是在出现债务人迟延履行的情况时,债权人有没有权要求债务人按一定的标准履行额外的金钱给付义务。从性质上看,此种约定,本质上是民事法律中的违约金责任形式。
在仅约定滞纳金条款,而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当事人依据滞纳金条款向对方主张违约金,一般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但须注意的是,此时滞纳金条款可视同于违约金条款,如果滞纳金条款的约定超出违约金的法定标准,超出部分是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隔断间租房合同有没有效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每人租住的最小面积不得小于政府规定的最低面积标准,也不能对卫生间和阳台进行隔断,如果进行隔断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不能出租的。但是如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进行隔断,不属于是违法建筑,是可以对房屋进行隔断的,这样的隔断间可以对外出租。租房过程中,双方的行为只要是符合法律的规定,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可以签订租房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没有效:(一)行为人具有没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
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对于转租合同有没有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没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