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期内可不可以把房子卖了
一、租房合同期内可不可以把房子卖了
但是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必须在租赁期间结束时才能让租客搬走,不能损害租客的合法利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租房合同没有到期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租房合同没到期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但只有下列情况可不可以解除,否则应当支付违约金给对方:
1.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合同。
2.双方约定的解除情形出现。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不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三、逾期未交房租租赁合同可不可以解除
逾期未交房租,经出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租的,则出租人可不可以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这个合理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左右。
对此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不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承租人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不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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