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是否可以在合同期间内提高房租
一、房东是否可以在合同期间内提高房租
房东在合同期内单方面提高房租是不合法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提高房租是合法的。房东未经承租方同意提高房租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应当按照约定赔偿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租房期间房东要卖掉房子违约
租房期间房东要把房子卖了,承租人依然有权继续租住房屋,新房东无权让租客搬走,所以房东在租赁期间卖房不构成违约。
《民法典》特别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尽管房屋所有权人已经发生变更,但房屋租赁合同仍然有效,承租人可以继续租赁该房屋。
新房东买下房子后,将法定承受原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义务,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将由老房东自动变更为新房东。如果新房东要求租客搬走,属于违约,将要承担《租赁合同》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三、租房合同房东不在是否是否可以代签
租房合同房东不在,在取得授权委托或者被代签人追认的情况下,可以代签。授委托权必须有亲笔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没有明确授权别人代签字的,合同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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