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购房合同是不是能够转让
一、只有购房合同是不是能够转让
只有购房合同一般是不能够转让的。由于其不具备房产证,故当事人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房屋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导致房屋不能办理过户,属于物权变动问题,不影响购房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能够不登记。
二、按揭房只有购房合同如何过户
房屋过户必须要有房产证,一般而言,没有房产证是没有办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正常情况下按揭房的房产证应该是在银行抵押,因此想要办理过户,有两种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的按揭抵押的抵押登记后,便取得了房屋产权证,这时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
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性提前清偿贷款的,能够与贷款的银行进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即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三、有购房合同能够做遗嘱公证吗
做遗嘱公证需要的是遗嘱而不是购房合同。所以如果没有遗嘱只有购房合同的不能进行遗嘱,如果有遗嘱的,则无论是否有购房合同都能够进行遗嘱公证。房屋买卖合同不是遗嘱公证的必备条件,所以只要有遗嘱,无论是否有购房合同都能够进行遗嘱公证。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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