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在物业区域内被损坏物业有没有责任
一、机动车在物业区域内被损坏物业有没有责任
机动车在物业区域内被损坏物业公司不一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在物业合同或车位使用合同中对于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的保管内容有没有明确的权利义务约定的,则车辆被损坏的,物业应当承担责任;如果没有没有这种特殊约定的,则只要物业尽到了物业合同约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的,就不需要对业主车辆的损害承担责任,如果物业没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物业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车在小区内被盗,物业有没有没有没有责任
首先,要看双方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约定。如果物管单位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对业主的车辆负有没有保管义务,那么物管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要看双方是否存在保管关系。双方形成保管关系,车辆失窃物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后,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尽到相应的管理义务。
1、物管公司履行了物业合同中所约定的正常安全防范义务,没有没有重大的过错行为,对车辆和财物的失窃,物管公司可免责。
2、物管公司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尽到安全防范义务,应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没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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