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21年
一、可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21年
不可不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21年。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因此,不得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21年,超过的这一年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不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承租人在合同约定外怎么解除租赁合同
如果不是因为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如果是不能归责于承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毁损灭失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健康或者安全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知道该房子是质量不合格的,也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三、租赁合同没到期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房屋合同不到期可不可以解除的,具体如下: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不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2、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不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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