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房期间是否一定缴纳物业费
一、未交房期间是否一定缴纳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由此可以看出,物业合同中约定了在开发商交房时便开始计算物业费,那么业主应当履行合同义务,缴纳物业费,但由于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一直未成功交房,此情形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怎么来交
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由房子的建设单位来承担。尚未交房的,应当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公司管理,并缴纳物业费。
而且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三、拒交物业费物业是否有权断电
1、一般情况下,物业无权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公司不是供水供电合同的主体,不享有供水供电权。
3、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因此,水电合同的双方为供给单位和实际业主,物业在业主不交物业费时只能通过合法手段督促其交费,而无权停水停电。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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