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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纠纷可不可以投诉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15 阅读: 105次

一、买房纠纷可不可以投诉

房屋买卖纠纷可不可以投诉。房屋买卖纠纷可不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投诉,调解不成,到法院起诉维权。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人民法院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二、经适房可不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房是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有一些要求,并且不同的城市,要求不一样。

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一样,都会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经济适用房的,还会在附注栏写清楚是经济适用住房。

我国法律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的五年内,不能卖给别人。超过五年再卖给别人的,除了交易过户费用外,出售人按原价,卖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同意其出售证明的,无需交土地收益金,该住房性质还是属于经济适用住房;出售人没办法出示出售证明的,相关部门要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一定的土地收益金,收取之后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有关规定: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不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不可以优先回购

三、买房定金可不可以退

买房定金是否能退,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一、出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定金不能退

1、签了认购书反悔,定金不能退。购房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可不可以退还的。

2、因个人征信贷不了款,购房定金不退由于个人征信属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则购房者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自己所缴纳的定金。

二、可不可以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况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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