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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意向金是可不可以退还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1-11 阅读: 134次

一、购房意向金是可不可以退还

购房意向金可不可以退。因为购房意向金是开发商的一种营销方式,是由双方约定好的,不具备法律效力,是为了刺激买房者购房的积极性,而对买房者承诺的一定优惠。因此所交的意向金可不可以作为日后的房款,相反如果购房不成功的话,意向金应返还给买房者。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期房定金认购合同可不可以退

期房定金认购合同是否可不可以退,具体看情况而定,一般情况如下:

1、房屋认购合同中定金是不可不可以退还的,不过,如果开发商还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这份房屋认购书就是无效的,定金需要退回;

2、如果买方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3、如果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楼款或收回;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4、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一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契约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

5、如果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书中确认的条件,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修改而导致签约未成,视为违约,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不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不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买房定金可不可以退

买房定金是否能退,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一、出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定金不能退

1、签了认购书反悔,定金不能退。购房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购房者交款后反悔,违背了认购协议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可不可以退还的。

2、因个人征信贷不了款,购房定金不退由于个人征信属于购房者自身原因,因此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最终未能签订,则购房者无权要求开发商返还自己所缴纳的定金。

二、可不可以退还购房定金的情况

1、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

3、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如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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