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前的赠予可不可以撤销
一、房产过户前的赠予可不可以撤销
房产过户前的赠予能撤销。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在赠与房产权利转移前或赠与行为进行公证前可以撤销。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二、房产过户的流程是如何的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以房屋继承为例,继承房产过户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老人在去世前留有遗嘱,继承人对遗嘱没有争议的,则所有的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并携带继承权公证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地产平面图、房地产登记表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老人去世前未留有遗嘱,所有继承人可以就遗产分配可以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遗产分配协议的,所有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权公证,并携带继承权公证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地产平面图、房地产登记表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果继承人对遗产继承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继承人可携带法院作出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以及生效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房地产平面图、房地产登记表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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