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房产证怎么办
一、土地房产证怎么办
土地房产证的办理需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发放房产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二、房产委托公证怎么办理
房产委托行为,是房产所有权人(委托人)将办理与房产有关的事务,或者实施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买卖、出租、抵押等)的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房产委托行为又称房产授权委托行为。房产所有权人申请办理房产委托公证,其房产委托行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因此,房产委托公证又称房产委托书公证。
房产所有权人可以采用公证机关制定的标准房产委托书,也可自行起草房产委托书。房产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房产座落位置(片区、幢、楼、单元)、房产所有权情况、委托的限和委托的期限等。
其中,委托权限可以包括:申领(房地产证)或办理与该房产有关的其他手续;出卖权;出租权;抵押权(包括为委托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或者为受托人或者第三人的债务设定抵押的权利等);收取的租金或支付与该房产有关的各种费用;转委托权等。委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授与受托人上述权限中的一项或数项。
1、委托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委托人为法人组织的,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个人身份证件;
2、(房地产证)或者房产买卖合同书;
3、委托人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法人资格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三、房产证上加减名字怎么办
房产证上减去名字:
1、第一类情况夫妻间加减名字。
(一)房子没有贷款这种情况加减名字是非常方便的,不需缴纳任何税费,只要80元的工本费就可搞定。
步骤,
1、带好五证(结婚证、身份证、土地证、房产证、契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减少)配偶姓名事宜的,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序号,然后凭序号去相关窗口办理。
(二)房子有贷款这种情况,不能加减名字。须在贷款都还清之后才可办理。
2、第二类情况直系血缘亲属间加减名字。
这种情况一般是通过“买卖”和“赠与”两种方式。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土地房产证怎么办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