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时没拿到房本,那购买合同有效吗
一、二手房买卖时没拿到房本,那购买合同有效吗
二手房买卖时没拿到房本,购买合同有效,但买卖当事人对房屋仅享有债权,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是物权变动的权利要件,不属于买卖生效要件,是否办理物权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没有过户能解除合同吗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没有过户是能解除合同的。解除的方式分别有:当事人在制定房屋买卖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房屋买卖合同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三、暂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吗
暂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法定生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具体条件如下: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符合小产权房买卖的合法主体;当事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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