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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居住权有多少年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14 阅读: 134次

一、小产权房居住权有多少年

小产权房居住权年限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对居住权年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与居住权人生命共始终即永久。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房子40年产权到期后补多少

房子40年产权到期后收费具体需要看实际房产面积、价值等决定。

产权40年的房屋为商业用地的产权,产权到期后办理续期的按总房款的1%-10%的标准缴纳。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按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的分类。在现阶段,我国住宅类房屋按产权可划分为:

1、国家所有住宅;

2、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经济组织(如中外合资企业等)所有住宅。非住宅类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国家房产)和集体所有制的房产,其他经济组织所有房产只是少量的。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小产权房的买卖有哪些风险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买卖会出现的风险

1.法律风险,由于小产权房的特殊法律属性,使得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并不是商品房。

2.政策风险,在购买的是在建小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小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

3.开发建设的监管同样存在缺位,目前,小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同样存在缺位。

4.购买后也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与非农业建设。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第十条

对于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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