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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诉讼程序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10-08 阅读: 93次

一、房屋买卖合同诉讼程序是什么?

楼房买卖合同纠纷这么诉讼:

1、首先要确定房屋买卖纠纷的管辖法院;

2、准备起诉状,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3、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必须受理,并且将起诉状寄给被告,通知其应诉。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院审理案件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举证不能,将承担败诉或审判结果与己不利的后果,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并已提出调取证据的申请和该证据线索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申请,依职权取证;

当事人提出申请可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

法院确定的开庭时间和地点,所有诉讼参加人均应严格遵守,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到庭的,不得再入庭参加诉讼。原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房子买卖纠纷怎么处理

房子买卖纠纷的处理方法有:

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如何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违约金的处理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房屋买卖合同诉讼程序是什么,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发生之后,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尽快的提交起诉状。如果您遇到了相关的法律问题,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可以通过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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