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违约押金是不是退还
一、租房合同违约押金是不是退还
租房合同违约的,如果是房东违约,押金应当退还,不过如果租客损坏了租赁房屋或者房中设施的,可以扣除损失后退还;如果是租客违约的,则可以不退还押金抵扣违约金,如果房屋押金大于违约金的,则扣除违约金后剩余的部分应当退还。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租房子没签合同押金不退是不是合理
租房子没签合同押金不退是不是合理视情况而定。
虽然双方没有签合同,但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如果租赁期间承租人未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的,押金不退是不合理的。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也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造成了损失,房东不退押金是合理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租房合同违约金如何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租房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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