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违反购房合同怎么维权
一、卖家违反购房合同怎么维权
1.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房地产争议双方直接协商是目前解决房地产争议的最常见途径。针对房产交易过程中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以口头、书面等多种形式与房屋销售方直接沟通,指出问题并商议解决办法。
2.求助于消费者协会
购销产生争议,解决过程中单个购房者与开发商相比处于弱势,购房者可将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于当地消费者协会,求助消费者协会对相关商品房购销纠纷的买卖双方进行调解、处理问题。
3.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调解
处理针对所购商品房存在的与不符、施工质量、延期交付、物业管理、虚假广告、收费等问题,购房者可向包括地方建设委员会、规划委员会、房管局、工商管理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处理。
4.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规定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之外的纠纷,如购房合同的履行等问题,购房者可依据购房合同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另行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通过法院司法途径
购房者通过协商、调解无法解决的房地产争议问题,可通过司法途径,向地方法院提起解决相关问题。
二、哪些情况下买方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
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3.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款项,经催告后在三个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6.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三、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计算
1、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从交房到期日次日开始计算,60天内缴纳,60天外,购房者有权退房,要求更多的违约金。例如:交房日期为2014年10月1日,那么应该在2014年12月1日前缴纳。
1、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 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
2、逾期60日以内:开发商按日 每天赔付万分之3的违约金。
3、逾期60日以上: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卖家违反购房合同怎么维权?上文主要介绍了五种维权方式,当然实践中可解决纠纷的方式可能不仅仅这些,当事人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选择恰当的处理方式。若不得不起诉到法院的话,建议最好委托律师提供帮助。这方面,可以点击页面下方按钮,先咨询一下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