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二手房阴阳合同怎么处理
一、遇到二手房阴阳合同怎么处理
遇到二手房阴阳合同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为准。
2、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
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购二手房合同丢了如何去处理呢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丢了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没有办理预售登记购房合同丢失的,可以与卖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作废原合同。
二、如果办理了预售登记,并且要按揭购买房子,在办理按揭贷款之前丢了合同的,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
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
三、如果办理了预售登记,且是按揭购买房产,在办理按揭贷款前丢了合同的,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
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并且还需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三、
实践中,鉴于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税收管理规定,有关部门查实后,如果属于一般逃税行为,税务机关有权给予行政处罚;
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
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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