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是不是一定有效
一、代理人签订的租房合同是不是一定有效
如果代理人没有超过代理权限签订的租房合同且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属于有效合同:
1、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3、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4、租房合同的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无处分权的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是不是有效
视具体情况而定。无权处分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无权处分的人处分他人财产,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如果未经追认的或者不同意的,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需要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三、未成年人租房子签合同的行为是不是有效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租房签合同的行为要得到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是有效的,如果法定代理人没有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
但对于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租房签合同的行为是有效的。
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不论什么内容,皆为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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