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一、房屋出租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4、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5、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6、房屋能正常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二、房屋转租应满足的条件有什么
房屋转租应满足的条件如下:
1、承租人转租,应当经出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不得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
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房屋短租是否是违法的
短租房屋的行为不属于违法。房屋租赁的期限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法律不予保护。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
租房合同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续订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怎么处理
1、如果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20年期满时,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个办法:
(1)租赁双方不终止原租赁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不提出任何异议。这时法律规定视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即双方当事人又形成了一个不定期租赁的关系;
(2)租赁双方当事人根据原合同确定的内容再续签一个租赁合同,如果需要较长的租期,当事人仍然可以再订一个租期为20年的合同。
租房子需要注意以下的问题:
1、租房子要注意,安全性,交通比较便利,女生可以合租;
2、离上班近,如果价格高,选择交通方便的地方;
3、注意检查房东的身份证和其它的证件,中介要看营业执照;
4、入住前,设施是否完好,做好记录;
5、缴纳押金,能不交就不交,签订租房合同;
6、换过一把锁。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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