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二手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小产权房二手转让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小产权房转让合同不一定有效。如果房产转让是发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则签订的转让合同是有效的:如果是将房产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且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则签订的转让合同认定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还是有效合同
无权处分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合同最终经过处分权人追认或者无权处分人在签订合同后获得了处分权的,则合同就是有效合同;如果处分人既没有事后获得处分权,合同也没有被处分权人追认的,则合同就是无效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三、效力待定合同是否是有效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不属于有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是一种特殊效力的合同,这种合同虽然成立,但是需要他人行使追认权后才能够使合同生效或者归于无效。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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