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没签合同合法吗
一、租房子没签合同合法吗
租房子没签合同,不违法。没签租房合同,只是双方口头约定达成一致的,还是形成租赁关系的。
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房子没签合同押金不退合理吗
租房子没签合同押金不退是否合理视情况而定。
虽然双方没有签合同,但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如果租赁期间承租人未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的,押金不退是不合理的。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也可以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造成了损失,房东不退押金是合理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租房中介代签合同有效吗
代签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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