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如何处理
一、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如何处理
新老物业公司交替的空窗期,物业费该支付。在新的物业公司未入驻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
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二、遇到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该怎么处理
遇到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可以请求业委会督促业主限期缴纳,如果业主逾期不交的,物业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业主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催要物业费的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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