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的缴纳义务人是什么
一、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的缴纳义务人是什么
未交房的房子物业费由房子的建设单位来承担。尚未交房的,应当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公司管理,并缴纳物业费。
而且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二、交房后一直未装修的业主有缴纳物业费的义务吗
交房后一直未装修的,业主应当缴纳物业费。只要房屋已经交付给业主了,业主就需要缴纳物业费,不论是否入住都需要缴纳。
如果业主以没有入住为由拒绝交物业费的,物业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如果业主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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