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被卖了,租房合同是否还有效
一、租的房子被卖了,租房合同是否还有效
租房期间,房主将房子卖了不影响合同效力,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转租合同没有经过房东合同是否有效
未经房东同意的转租合同效力待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未经房东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房东享有法定单方解除权。但房东在知道承租人擅自转租之日起6个月内不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同意转租,那么该转租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无效。
(2)未经房东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房东知道后依法解除租赁合同的,转租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三、没有期限的租赁合同是否是有效的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的,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就有效。详细的来说就是要满足以下要件:
1、意思表示真实,体现了当事人的自愿原则;
2、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标的须确定而具体;
4、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一般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或效力待定等情形。有效合同是指具备了合同的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情形;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对于有效合同中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一要件要求当事人能够了解合同的状况和法律效果,对保护其合法权益和减少纠纷均具有意义。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缔约,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但有如下例外:
(1)可独立签订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益,或被免除义务的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签订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3)可独立签订日常生活中的格式合同或事实合同,如利用自动售货机、乘坐交通工具、进入游园场所;
(4)签订处分自由财产的合同,如学费、旅费等由法定代理人预定使用目的的财产和处分;
(5)其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按照我国原来的法律规定及其理论,法人签订合同严格地受其宗旨、目的、章程及经营范围的制约,超过经营范围的合同无效。这种做法受到了学说的批评,现已有所发展。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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