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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贵了想退房有实际损失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6-08 阅读: 147次

一、房屋买贵了想退房有实际损失吗?

1、已经购买的商品房是可以退的。但如果购房者是违约或违法解除购房合同的,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的相关约定,向卖方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二、已经签订购房合同,房子不想要了怎么退房?

1、按照购房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实际延迟交房了。交房时间在合同里都有明文规定,确切的日期,通常而言《购房合同》约定延期交房可以退房的事件是30天到90天,如果实际交房日超过这个时间,那么就可以根据合同条款进行退房。

2、虽然合同签订了,但是开发商证件不全,因此合同无效。这种情况其实不用多说,因为开发商证件(五证)不全导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法定效应,该项交易就无效,开发商必须予以全额退款并且赔偿期间利息。

3、房屋实际面积超出3%的范围。合同约定实际交付的套内面积要与合同约定面积在3%偏差以内属于合理,如果偏差超过3%,购房者100%可以要求退款并且开发商赔偿期间利息责任。

三、购房定金应该返还的情况包括哪些?

1、如果开发商在认购意向书规定期限内将购房者已认购房屋转售其他第三人而导致未能正式签约的,应双倍返还购房者定金。

2、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有关商品房销售之合法证件或者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造成双方不能签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无效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之定金并承担购房者的损失。

3、如果双方仅仅因正式合同、有关补充协议之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认购意向书内容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则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开发商应将定金全额返还购房者。

4、如果认购意向书关于价格、面积和户型等主要条款未做约定或者约定不清,而双方如果对此内容无法达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签署的,开发商应返还购房者定金。

生活当中,如果购买房屋的人已经签订了相关的购房合同,并且缴纳定金,此时定金是否能够退还,应当根据具体的原因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比如说因为开发商方面存在着过错,有欺骗欺诈行为,可以双倍退还定金。

房屋买贵了想退房有实际损失吗,答案是肯定的,如果是开发商和购房者之间签订购房合同的,此时双方当事人都是要按照购房合同来履行自己的义务的。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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