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条款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有: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3.住房用途的说明。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6.住房修缮责任。
7.住房状况变更。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
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有: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3.住房用途的说明。
4.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
6.住房修缮责任。
7.住房状况变更。
8.转租的约定。
9.违约责任。
10.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具体如下:
1、因签订合同主体不适格致使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权代理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越权代理人签订又未经追认的房屋租赁合同。
2、因租赁的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致使服务租赁合同无效。
(1)违法违章建筑的租赁合同无效:违法违章建筑物的租赁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合法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
②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
③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④必需经由公安消防机构验收的房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房屋;
(2)房屋租赁期限过长: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3)共有房屋的无效:共有房屋的出租在共有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当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否则所订租赁合同在共有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将被认定无效
(4)房屋转租的无效情形: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将房屋转租,出租人有主张承租人与次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合同无效。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时,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分的约定无效。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房屋租赁合同有什么条款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