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权有什么法律保护
一、房屋承租权有什么法律保护
(一)房子承租权优先于所有权得到法令维护。一方面体现在“生意不破租借的准则”,使承租权不仅及于承租两边还及于不特定的第三人。另一方面体现在建立房子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二)房子承租权优先于典当权得到法令维护。我国法律规定,典当人将已租借的产业典当的,典当权完成后,租借合同在有用期内对典当物的受让人持续有用。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承租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2、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房人转租要的手续有什么
租的房子想要转租的,首先应当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如果不经出租人同意就转租房子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该合同。但是能证明出租人知道转租的事实,但是六个月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是同意转租。出租人同意后就可以转租房子了,在转租时应当与第三人协商好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内容然后签订合同即可。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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