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企业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物业费要交吗
一、开发企业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物业费要交吗
开发企业已竣工但未出售的应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未出售的,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
建筑到竣工尚未出售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所以物业费当然有建设单位缴纳。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有停水停电的权利吗
即使业主没有交物业费的,物业公司也没有停水停电的权利。
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而不是物业公司与业主,所以有权停水停电的主体是供水、供电供水而不是物业公司。
而且法律也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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