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本人签字吗
一、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本人签字吗
房屋租赁合同不一定是要本人签字的,也可以通过授权委托签订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二、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本人签字的,如果代签人是经过当事人授权委托的,则认定租赁合同有效;
如果代签人没有获得委托授权的,则合同的效力待定,如果合同事后经过了当事人追认的,则认定合同有效;如果没有经过追究的,则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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