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基本条款
1、住房用途:
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
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2、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
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
3、房租及支付方式:
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
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4、住房修缮责任:
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
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
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5、住房状况变更:
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
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6、转租的约定:
转租行为会影响出租人的权益,一般不允许。
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应商定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
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7、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现在很多房东在出租房屋的时候会和租客约定支付一个月房租为押金,这个带有违约金的性质。
如果租赁合同到期,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房东应该归还押金,否则就构成违约。
对于数额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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