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吗
一、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吗
1、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是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关键要看合同的内容如何约定。如果合同的内容包含房屋买卖合同的基本要素,则属于房屋买卖合同。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第九百六十一条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二手房交易中介报酬如何支付
1、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2、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3、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4、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以上就是对该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二手房交易三方协议首先是居间合同,其是否能够作为房屋买卖合同,关键要看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买卖合同的内容要素,如果符合的话就是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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