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归哪个部门管?
一、房屋质量问题归哪个部门管?
房屋质量问题归房地产部门管,楼房质量问题找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组织部门。购房者可以参照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商依法进行修复和损失赔偿;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房屋交付使用后质量经核验确实不合格的,购房者可以退房。
二、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保修责任吗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保修责任还要看是否处于房屋保修期内,以及房屋买卖合同中对于保修责任的约定,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能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申报建交委、规划局等相关部门。
新房找开发商,二手房找物业处理。投诉可以找以下单位:消费者协会、质监局、建设委员会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从事专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机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考核。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实施质量监督。
三、房屋质量问题怎么赔偿
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关于房屋质量发生问题那么是可以协商来进行处理的,比如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来进行处理。实在解决不成的情况之下也是可以找到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来进行调解的,这种情况也无法解决,就到当地的人民法院直接的提起诉讼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