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某与雷某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刘某某与雷某某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刘某某一次性付清房款,雷某某收到房款后协助刘某某过户。
刘某某依约向雷某某一次性付清了房款,但在过户前雷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刑拘。
而雷某某与蒋某某是夫妻,虽然合同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房屋登记在雷某某名下,必须要有雷某某与蒋某某的签字才能过户办理过户手续。
因此,我所接受了刘某某的委托,由我办理此案。
办案思路及心得律师办案心得:
办理此类既涉及民事又涉及刑事的案件,如果两个案件有一定的关联,一般要等刑事案件判决后,再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先提起民事诉讼的话,要明确告知当事人可能存在的风险,也就是既使原告胜诉也是有可能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风险。
让当事人有相应的心理准备。
同时要了解此类案件公证的相关程序。
裁判结果律师办案记录:
1、本所依法接受原告刘某某的委托,由我办理该案。
与当事人签订特别授权委托书。
2、认真分析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得出本案是因被告违约而引起,所以我们立即准备好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了违约之诉。
3、法院受理案件后,我们又发现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被告之所以不能依约协助原告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是因为房屋是被告夫妻共同所有,而被告却因涉嫌犯罪被刑拘。
所以即使法院判决原告胜诉,被告也无法协助被告完成过户手续。
4、在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后,再等被告的刑事判决,等刑事判决结束后,由我们委托公证机关到被告关押场所去办理被告授权其妻子由其妻子全权办理房屋过户的公证。
5、最后,拿着公证书和判决书,由原告和被告的妻子一起在房交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