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经商房屋租赁定金可以退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经商房屋租赁定金可以退吗
民法典规定,定金是属于合同履行保证金,如果合同按约定履行完毕的,可以退还定金。如果一方违约的,适用定金罚则。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交纳定金的,如果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履行完毕的,可以退还定金。
如果一方违约的,适用定金罚则,不退还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