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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继续购房可以退定金吗?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1-05 阅读: 201次

一、不想继续购房可以退定金吗?

1、不想继续购房不一定可以退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购房者毁约不再购房后定金不能退,应当以定金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因特殊情况政策变化天然要素等导致不能签定生意合同、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能退;售房者毁约导致购房者不再购房的,定金能退双倍。

二、购房的时候需要支付定金吗?

1、购房的时候并不一定需要支付定金。

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向开发商交纳定金并不是必须程序,购房人可以与开发商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时,最好将该项目了解清楚,然后直接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这样如果在签约谈判中补充协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或者又发现了对自己不利的新问题,都可全身而退,不必再为解决定金的问题而烦恼,也避免了可能的定金损失。

2、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1)在交付定金时,对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既可以订立定金合同来约定,也可在购房合同中设立定金条款来约定。

(2)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者最好是在签定购房合同后再交付定金。如果房地产商坚持要求先付定金后签合同的,而购房者又决意购买并有足够支付能力的,先付定金也无妨。否则购房者就该掂量掂量。

(3)购房者在支付定金时应懂得,购房定金数额不得超过房价款的20%,超出部分不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只能作为预付款。

(4)约定的定金不宜过多,尤其是在签订认购书时就交付的定金,即使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定金不要超过总房款的20%。

购买商品房并不是一定需要缴纳定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定金已经缴纳,那么一旦支付方实施了违约行为,那么定金是不能退回的。对于房屋的购买方没有实施违约行为的,支付的定金可能会被用来抵扣房屋的购买价款。若是房屋的出卖方实施了违约行为,且实施的行为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实现,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双倍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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