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 > 房产

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来源: 网络 时间: 2023-01-03 阅读: 202次

一、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二手买卖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属于专属管辖,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买二手房需要审查哪些事项

1、权属审查。

二手房买卖业务,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不得买卖;

并向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

2、买卖双方主体资格审查。

(1)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二手房权利人。

(2)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4)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应当审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3、共有财产审查。

共有二手房,应当审查有无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4、权利限制审查。

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

5、他项权利设置审查。

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

若有,要审查有无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买卖的证明。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二手房买卖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所以二手房买卖属于专属管辖。

文章来源网络,版权归属原作者,未注明作者均因传阅太多无从查证。本站为公益性非盈利网站,在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如果本网转载的稿件涉及您的版权、名益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投诉邮箱:tousu@ruoyo.com

本页标题: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是否属于专属管辖

本页地址:https://www.ruoyo.com/falv/fangchan/609605.html

若悠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