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多少年,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多少年
民法典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是多少年没有作出规定。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七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
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只对建设用地取得方式、使用权续期等问题作出规定,而对于使用年限没有作出规定。
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是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