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过户公证费是多少钱?
一、 房屋继承过户公证费是多少钱?
依据我国《公证法》的规定,继承人继承房屋时办理公证的,公证费用一般是由公证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各地的标准是不同的,一般在2%左右。
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按受益额比率收。2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2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按1.5%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按1%收取;1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低收费2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二、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有哪些?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以上就是房屋继承的具体费用计算情况,对于相关事项的办理上,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房屋继承事项来确定,特别是不同的房屋继承行为,因为其继承的情况有所不同,所认定的公证费用也是不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