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契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契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1)先买房后拆料,属于房屋买卖行为,应按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2)买房后未缴契税即将房屋翻建的,应按购买房屋的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3)以房抵债或以实物交换房屋,实质上也是买卖关系,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现值缴纳买契税。
(4)预买房屋,一般低于市价,其付房价的方式,有的按契约价格一次付清,有的采取分次付款。
(5)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用的房屋,房主在一年内用国家发给的补偿费购买房屋的,可以免征契税。
(6)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转让,实属房屋产权转移,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产权交易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视同房屋买卖,由产权承受人按买契税率缴纳契税。
(7)个人以自有房屋投资于本人独资经营企业,作为资产,因其房屋的产权未发生变动,不征契税,也不更换契证。
(8)凡房屋产权转移变动,必须报经房产主管机关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批。
二、契税的计税依据有哪些
1、契税按成交价格计算。
成交价格经双方敲定,形成合同,税务机关以此为据,直接计税。这种定价方式,主要适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
2、契税根据市场价格计算。
土地、房屋价格,绝不是一成不变的。比如,北京成为 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后,奥运村地价立即飙升。该地段土地使用权赠送、房屋赠送时,定价依据只能是市场价格,而不是土地或房屋原值。
3、契税依据土地、房屋交换差价定税。
随着二手房市场兴起,房屋交换走入百姓生活。倘若A房价格30万元,B房价格40万元,A、B两房交换,契税的计算,自然是两房差额,即10万元。同理,土地使用权交换,也要依据差额。等额交换时,差额为零,意味着,交换双方均免缴契税。
4、契税按照土地收益定价。
这种情形不常遇到。假设2000年,国家以划拨方式,把甲单位土地使用权给了乙单位,3年后,经许可,乙单位把该土地转让。那么,乙就要补交契税,纳税依据就是土地收益,即乙单位出让土地使用的所得。
房屋交易需要缴纳契税,而契税缴纳通常是在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的时候。根据交易的房产情况不同,对应的契税比例也不一样。而除了房屋买卖外,契税的缴税范围还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