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方毁约不买了怎么办?
一、二手房买方毁约不买了怎么办?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1.在二手房的买卖合同当中,如果买方有违约行为或者是直接拒绝购买的话,卖方是可以依照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但是前提是买卖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必须是合法有效的。有效的条件包括:行为的主体是有效的、签订的过程是有效的、合同的内容是有效的等等,当符合条件之后才能够有后续的维权行为。
我国法律已经规定了在签定合同之后,一方不履行合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由于合同的签订是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上升不到刑事的高度。一方就算违约也不能够被判刑,只能够依照相应的方法来进行解决,例如强制要求继续履行或者是赔偿损失等等。
2.具体来讲,在一方明确违约之后,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或者是向对方协商,提请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卖方可以有权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继续购买房屋。当然,这只是在买方有能力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才可以这样提出,如果买方由于一些不可控的因素或者是没有能力继续购买的话,就不可以提请继续执行。
如果没有办法要求买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话,就可以要求买方赔偿自己的损失。由于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达成契约之后,自己就没有办法用另外的方式处理自己的房子,很可能会给自己造成损失。由于这个损失完全是用买房的违约行为造成的,所以是可以要求买方来进行损害赔偿的。具体的赔偿可以看卖方实际损失的金额或者是隐藏的损失金额。如果烧饭没有办法协商决定的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3.最后,卖方可以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是在合同当中已经规定好的。如果没有规定好的话,违约金的事我最多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两成部分,即20%。在这个限度之内,卖方可以要求买方进行承担作为违约的惩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毁约就是没有履行合同的条款,这种行为对于受害方就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所有的赔偿损失;如果买方拒绝那么不可以利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所以,自己的权益不一定要懂得自己保护,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