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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子和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 网络 时间: 2019-07-27 阅读: 425次

一、使用权房子和产权房的区别是什么?

使用权房屋是一种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屋属性,单位通过无偿划拨得到土地。产权房屋是通过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偿得到土地,例如商品房。使用者每月想单位或者地区房管所缴纳象征性的房租。顾名思义,这种房屋只用使用居住权,没有占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所有权房屋理论上不可以买卖,可以走换房的途径。如果单位或者房管部门同意,可以缴纳土地出让金补成产权房屋。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拥有上述房屋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所有权人可以占有、管理、使用、处置所有的房屋,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予、继承,并且排除他人的权利。

二、房屋产权的来源有哪些?

1、购买取得

购买是人们取得产权的一种主要形式。在购买房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考察所购房屋是合法,有关手续是否齐全,卖房人是否有合法身份;应与卖房人签订购房合同,在合同中应详细地写明房屋的地理位置、购买方式、价款、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条款;应及时到房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2、建设取得

这是房屋产权的一种原始取得,是指建设者投入一定的资金建造房屋,则该建设者对其所建房屋享有产权。通过建设而取得产权的,在产权取得前或前建设过程中应注意下列问题:应注意建设用地的合法性,即是否经有关部门批准;注意有关手续的合法性,即是否有立项、规划、开工等手续;注意房屋质量是否合格,即是否有质量检验合格单。如果上述应注意的方面有问题,则建设者不一定能取得产权。

3、受赠取得

这种产权的取得方式是指原产权人通过赠予行为,将房屋赠送给受赠人。在办理房屋赠予手续时,赠予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予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予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予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房屋的住户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比如租客及福利房的住户等。使用权房屋和产权房在本质上有区别,产权房不仅可以使用、还包括处分或者收益等权利。业主持有产权房是拥有的所有权,这属于物权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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